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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贷30年可省下28万

9月7日,工、农、中、建、交、邮储等六家国有大行及中信银行、平安银行齐齐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明确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调整范围、调整规则、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申请渠道等内容。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房贷,银行将于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无需客户操作。

■新快报记者 范昊怡

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

各家银行公告内容均明确,此次调整范围是: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满足当地“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二套转首套”存量房贷。

符合上述条件的存量贷款无需借款人操作,9月25日起银行批量调整,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客户若无特殊需求,银行将主动进行批量操作。

上述银行同时在公告中明确,“二套转首套”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对于“非首套转首套”、当前处于不良状态、执行固定利率或挂钩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银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可继续提出申请,银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不支持跨行置换

上述银行在公告中也明确了调整后的利率水平。

●根据公告,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以及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利率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全国政策下限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利率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全国政策下限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根据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9月1日公布的各地首套房贷利率执行下限政策,自2019年10月至今,广州首套房贷利率执行下限与全国下限水平一致,即为LPR。以贷款100万元30年期为例,假设贷款人当时的贷款利率为5.5%,总计还款204万元,每月应还5678元。存量贷款利率转换后,按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即为4.2%,总计还款176万元,每月应还4890元,每月少还788元,总计少还28万元。

●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以贷款100万元30年期为例,假设贷款人当时的贷款利率为5.3%,每月应还5553元,总计还款199.9万元。存量贷款利率转换后,按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即为LPR-20BP,即为4.2%-0.2=4.0%,共计还款171.8万元,每月应还4774元,每月少还779元,总计少还28万元。

对于当初选择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各家银行表示,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浮动利率调整执行。

根据公告,在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银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工商银行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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