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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支付房租啦!

好消息!为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住房问题,株洲住房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负担,2023年9月1日起将实行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按市本级和五县(市、区)划分〕无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夫妻双方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实际情况和租房需要,可以多次(年度内每人最多不超过12次)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夫妻提取金额合并计算。

来源丨株洲住房公积金

编辑丨刘跃辉 审核丨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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