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政策一波接着一波地出,又有两大重磅利好消息组队而来!

8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所谓的“认房不认贷”指的是商业银行在确定贷款比例时,只按照家庭名下是否有房来认定,不管购房家庭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

不过,关于这个“认房不认贷”的政策,主要还是针对一线城市及部分强二线城市的,而衡阳三四线城市目前执行的是“认贷不认房”政策,期待“认房不认贷”政策能在衡阳落地。

不同信贷政策对于首套房及二套房的界定

另外,相比之前只有住建部提及“认房不用认贷”,这次变成了多部委。特别是和贷款相关的央行参与了,代表了政策落地的确可能性增加了。

现在全国三四线城市已经无政策可宽松,出台政策还有用的只有一二线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针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都应该有大幅度的调整,特别是卖一买一,认房不认贷应该成为全国所有城市执行的政策。

受消息影响,地产板块一度直线拉升,带动沪指短暂翻红,随后沪指再度回落下跌,反映出市场信心不足,存量资金博弈氛围浓厚。

另外,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近日还发布了楼市利好: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不过,仔细研究了下,这也不算新政策了,同样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去年9月30号就发文了,只是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目前的政策,内容没变,只是执行日期延长到了2025年12月31日。希望这两项政策不仅仅是发文,还能进一步在衡阳落地。

目前经济形势没有根本扭转的情况下,购房消费难有大起色。

要想进一步刺激市场,期待衡阳的政策继续降低购房者的压力,推行带押过户,减少交易税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步子可以迈得再大一些,出台衡阳色的刺激政策。

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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