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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刘育英) 记者6日从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等五部门近日发布《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调整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年,为促进汽车产业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通过建立积分交易机制,形成促进传统汽车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协调发展的市场化机制。

近年来,全球汽车产业加速绿色化转型,中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新形势。与此同时,《积分办法》执行中出现机制不够灵活、市场供需调节能力不足、积分价格波动较大等问题,亟需再次修改。

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解读表示,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积分合规成本变化情况,按照积分供需平衡原则,此次调整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平均下调40%左右,并相应调整了积分计算方法和分值上限。

此外,为应对积分供需失衡问题,稳定积分价格,新增“新能源汽车积分池管理”一章,建立积分池管理制度。当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负积分供需比超过2倍时启动积分池存储,允许企业按自愿原则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存储至积分池,该部分积分存储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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